天美
首页 » 天美资讯中心 » 常见问题 » 深圳商标注册复审

深圳商标注册复审

返回列表来源:天美 发布日期 2018-09-12 16:33 浏览:-

商标驳回复审又被称为“驳回商标的复审”,是指商标注册申请经商标局审查驳回后,申请人对商标局的驳回理由和法律依据不服,而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对原案的复查审议。申请商标驳回复审应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和《商标评审规则》的规定进行。

1、申请人资格:必须是被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的原申请人。

2、申请的时限:商标注册申请人收到商标局对该商标注册申请的《商标核驳通知书》之日起,十五天内申请复审。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迟延的,可以在期满前申请延期三十天,是否准许延期,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决定。

商标驳回复审
3、申请复审的书件:

①申请人应当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

②同时附送:盖有商标局“驳回”印章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原件;

③《商标核驳通知书》原件;

④商标图样;

⑤商标局寄送商标核驳通知的信封(用以确定复审是否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

⑥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和实物证据;

⑦申请人需要在提出评审申请后补充有关证据材料的,应当在申请书中声明,并自提交申请书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与申请书相同份数的证据材料;未在申请书中声明或者期满未提交的,视为放弃补充有关证据材料;

⑧其它要求:提交原《商标注册申请书》的商标,商品/服务及所填写的其它内容不能作任何改动。

4、评审规费:申请复审的应缴纳商标驳回复审申请规费。

5、商标评审委员会自收到《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十天内,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6、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基本符合法定条件,但需要补正的,可以限期补正;限期内未作补正的,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退回全部申请书件。

分享按钮

推荐阅读

【本文标签】:商标注册 深圳商标注册 深圳注册商标 深圳商标代理 深圳商标申请

【责任编辑】:天美 版权所有:http://www.psz-ip.cn/转载请注明出处

最新资讯

1商标转让交易选择第三方平台是为了什么呢?

2商标侵权成行业之殇,餐企“修城墙”要趁早!

3尽早完成商标注册,以免夜长梦多!

4商标注册和logo的区别

5品牌注册和商标注册的区别

6共同商标申请委托书委托人填谁的名字

7提醒入驻电商平台的你,商标注册对了吗?

8商标注册证丢失会有哪些影响?如何补办?

9商标注册怎么越来越难是为什么?

10商标注册的可预测性风险与不可预测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