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著名商标
认定广东省著名商标是对企业品牌知名度,市场信誉的肯定。被认定为著名商标的所有人,可以在商品及包装、装潢、说明书、广告等载体上使用“广东省著名商标”的字样及标志。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及商标来说,应尽早申请认定为著名商标,创建企业品牌形象。
认定申请条件:
申请人是申请认定商标的所有人,是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该商标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连续使用满三年并继续有效,且无权属争议;
该商标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该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近三年来的年销量、营业收入、净利润和税收等主要经济指标在本省同行业中领先;
申请认定著名商标的商品质量优良,具有良好的信誉;
该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为出口商品的,其商标应当在相关国家(地区)注册,并有广泛的销售区域;
申请人近3年未因违反商标管理、生产经营、劳动保障、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收到处罚;
申请人具有健全的商标使用、管理和保护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