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宝安局发布关于开展2017年宝安区专利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决定开展2017年宝安区专利资助申报工作,其中对专利资助内容如下: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为专利第一申请人的,可以申请国内发明专利资助、境外发明专利资助和PCT专利申请资助。可在一年内向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宝安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资助:
1.在宝安区(不含龙华新区、光明新区,下同)注册或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机构;
2.具有宝安户籍的居民;
3.无宝安户籍,但工作单位在宝安且已领取社会保障卡,或持有居住证的居民;
资助范围与标准:
1、国内发明专利,每件补贴3000元,委托机构代理的,每件增加补贴500元。
2、境外发明专利,每件补贴2.5万元。
3、在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取得发明专利的,按照国内发明专利资助标准给予补贴。
4、PCT发明专利,单位每件补贴5000元,个人每件补贴3000元。
受理时限范围:凡是在2015年6月1日(含当日)以后取得证书的,均可进行资助申报。
受理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截止。
【本文标签】:2017年宝安区专利资助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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