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标申请人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后,商标局进行审查,如果发现申请资料需要修改补正,会下发《商标注册申请补正通知书》,通知申请人予以补正。那么在哪些情况下需要商标补正呢?天美由一位拥有30年经验的亚洲杰出律师创办,为您省时省力省心,咨询电话:0755-82872286
1、商标注册申请时填报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名称不规范、不具体;
在补正回文中直接填写正确的类别及规范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名称。
2、填报的商品或服务名称不属于同一类别的;
根据通知书要求,在补正回文中直接写“同意删除”不同类别的项目,也可以更换为其他项目,但是要注意的是不能超出第一次申请时的范围。
3、申请商标类型错误;
如果补正通知书上面写着“应将申报类别改为第XX类”,补正回文直接填写“改为第XX类”。
4、提交的商标图样不清晰;
把清晰的图样粘贴在补正回文的补正框中,其中每个文字都应该清晰和完整,特别要注意图样中较小的文字也要清晰。
5、需要对商标图样作出说明;
补正说明中要尽可能详细地说明商标图样的出处、设计理念、有何寓意等。
6、肖像商标未进行相应说明、未提供相关公证书。
如果肖像为申请本人,应当在商标说明栏内声明“申请人本人以自己肖像申请商标注册”;如果肖像为他人,应报送肖像人同意申请人使用其肖像作为商标申请的公证书(公证书上的肖像应与商标图样的一致),公证书需清楚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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