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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局发布关于启用尼斯分类第十一版的通知

返回列表来源:天美 发布日期 2016-12-28 11:43 浏览:-

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要求,尼斯联盟各成员国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使用尼斯分类第十一版。以此为基础,2016年12月26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发布通知,对《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作了相应调整并将修改内容予以公布。通知规定此修改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申请日为2017年1月1日及以后的商标注册申请适用新版本,申请日在此之前的商标注册申请适用原版本。

值得注意的是,第十一版第45类增加了“与合同谈判相关的法律服务(替他人)450230,知识产权代理服务C450002”, 此次修改,表明了知识产权代理服务作为一种专业的服务,已经获得国家层面的认可.

近年来,由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的呼声不断,国人知识产权意识不断提高,商标申请注册的数量也在不断增长。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机构,以其专业的知识,严谨的工作态度,科学的管理方法,为广大商标权益人保驾护航,并获得认可。天美知识产权服务(深圳)有限公司作为行业的佼佼者,更是好评如潮。申请注册商标,天美来帮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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