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百伦贸易(中国)有限公司诉深圳市新平衡运动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杈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侵犯“NB”、“NEWBALANCE"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及人民币1000万元的赔偿。律师表示,这是在华外国企业迄今为止获得的最大一笔商标侵权赔偿金。
这不仅是新百伦的胜利,对于很多长期以来抱怨北京方面未能充分保护自己品牌的外国公司来说,也是个成功。这一裁决是在特朗普下令调查中国涉嫌盗窃知识产权事件的三天后做出的,按国际标准来说,它的处罚金额还相对较小,但是和以往的案例相比,却有了大幅增长。
“之前我没有听说过有哪家外国公司获得过这个水平的侵权赔偿,”在中国和香港当了近25年知识产权律师的道格拉斯•克拉克(Douglas Clark)说。
根据这家美国企业给《纽约时报》的裁决书副本,上海附近的苏州中级人民法院在裁决书中说,三名被告以New Boom的品牌制造鞋子,“抢占New Balance运动鞋的市场份额”,“对新百伦公司商誉的损害极大”。
法院周二做出了裁决,但尚未公开。裁决书说,New Boom案的三名被告——郑朝忠、新平衡运动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和博斯达克贸易有限公司——“主观上具有搭便车的恶意”,“迷惑了很多消费者”。被告可以对这一裁决提起上诉。法院的裁决反映了中国政府解决盗版问题的决心,在中国,这一现象长期以来困扰着很多企业,假冒的鞋履、包袋——甚至肉类——都很常见。中国法律并不以之前的判例为准,但各地的法院确实会参考国内之前的裁决。
在判决书中最重要的有三款判决:
一、判决被告深圳市新平衡运动体育用品有限公司、郑朝忠、莆田市荔城区搏斯达克贸易有限公司、王敬印立即停止侵犯第G944507号“NB”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二、判决被告深圳市新平衡运动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害4207906号“NEWBALANCE"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三、判决被告深圳市新平衡运动体育用品有限公司、郑朝忠、莆田巿荔城区搏斯达克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共同赔偿原告新百伦贸易(中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支出共计人民币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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