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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三年不使用,马云“淘宝”商标被撤销!

返回列表来源:天美 发布日期 2020-05-15 16:56 浏览:-

商标注册电话:0755-82872286

   很多企业以为注册完商标后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其实这些都是他们的错觉!就连我们每天购物淘宝商标都可以被撤销三年不使用,这是怎么回事呢?天美知识产权来带大家了解一下连续三年不使用,马云“淘宝”商标被撤销!

   申请人因第5129377号“淘宝TaoBao”商标(以下称复审商标)撤销一案,不服我局商标撤三字[2019]第Y010405号决定,于2019年05月29日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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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

   一、复审商标在复审服务上已连续三年处于停止使用状态,应予撤销。

   二、被申请人从事的是为第三方提供购物信息服务,提供的是虚拟的互联网平台服务,未提供过复审商标核定使用服务项目。因此,复审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应予撤销。

  我局决定认为,被申请人提交的其在2015年8月17日至2018年8月16日期间(以下称规定期间)复审商标在全部核定使用服务上的使用证据有效,复审商标不予撤销。

  还好,淘宝官方人员提供的证据充分。才能在这次撤三案件中获胜。

  “撤三”证据应具备的五个基本要素

  第一,使用商标的主体应为商标权利人或被许可人。这里强调商标使用人应有合法使用权,若许可他人使用应该提交相应的许可合同或授权书。

  第二,应该提交规定期限内的使用证据。要求注册人在规定期限内提供撤销申请日前三年的商标使用证据,不在该三年范围内的证据不予采信。

  第三,商标的使用地域必须在中国大陆。若商标使用的全过程与中国大陆毫无关联,其证据不予采信。

  第四,使用证据应体现被申请撤销的商标及商品(服务)。准备答辩材料前应明确被提撤销的商品或服务是哪些,有针对性地整理使用证据,避免“答非所问”。此外,答辩证据还应体现商 标的具体使用形式,若未体现商标或在使用过程中商标的外观发生了实质性改变,其证据材料不予采信。

  第五,商标应该在真实公开的商业活动中使用,小范围不公开或非商业性的使用都不能视为商标法意义上的使用。

  天美知识产权相信经过这次事件之后,企业家们再也不会以为注册好商标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吧?商标保护还值得企业家们好好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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